嵊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换农行信用卡缴税帐户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0-03-01 10:18:31    作 者:    来 源:

尊敬的纳税人:

为了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,加快税款入库进度,加强国家预算收入管理,实现财政部门、税务机关、人民银行(国库)间的信息共享,按照省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,我市人民银行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20103月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。因各企业原在农行开立的以5359开头的国税缴税卡(信用卡)存在到期问题,决定在农行开立的以5359开头的国税缴税卡(信用卡)的企业在315日前到农行更换为以622847开头的单位借记卡,如在农行开有基本存款帐户的,则可直接更换到基本存款帐户缴税。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:

一、更换为单位借记卡需带资料:在2010315日前随带单位公章及如下资料(必须为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)给农行:

1、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。

2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一份。

3、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一份。

4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。

5、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
二、在农行填制单位借记卡申请书一份,扣税协议书一式三份(都需加盖单位公章)。

三、农行集中开卡完毕后,会及时通知各企业领卡。

四、为确保各企业能及时缴税,请及时提供资料。

五、节假日农行正常受理。

六、办理单位借记卡地址为农行江滨菜场营业中心。如要更换到基本存款帐户缴税的,则到农行开户网点重新签订协议即可。

七、315日前已变更缴税帐户,不需要到国税窗口办理变更手续。缴税帐户变更后,请企业及时将应交税款存至新缴税帐户。

 

嵊州市国家税务局

2010/3/1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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